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0-06-02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浏览量:6151

6月1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团组审议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民法典和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主要内容,以及江苏省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大会的会议精神。围绕民法典的贯彻实施,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娄勤俭书记在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不断推向前进明确了思路。全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完成好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以南京海事法院工作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鞭策,凝心聚力、比学赶超,全面提升海事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更好立足区位优势,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提供优质海事司法保障。

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就认真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后第一时间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组织集体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学习、实施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门、各支部要迅速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积极开展对民法典的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全力落实,抓好民法典在海事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

二要善于把握学习重点,确保民法典在海事审判工作中的准确适用。

要联系海事审判工作实际,将民法典中增加、修改的法律条文,与海事审判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条文作为学习重点,及时甄别海事海商相关特别实体法和司法解释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内容,切实将民法典规定落实到海事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统一。

三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调研,切实提高海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聚焦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海事海商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新法和旧法、一般法和特别法适用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动民法典和海事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致力实现海事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要坚持以“以案说法”为主导的普法宣传方式,用好文书上网、庭审公开等宣传渠道,在审判活动和裁判文书中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结合“法官进网格”等活动,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供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