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南京海事法院一则案例入选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量:42376

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南京海事法院办理的“高诚5”轮诉前扣押案成功入选,该案也是此次入选的唯一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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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诚5”轮诉前扣押案

基本案情

“高诚5”(GAO CHENG5)轮系中国香港籍危化品船舶,因船东拖欠某金融控股公司4558万元借款,该公司向南京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扣押船舶申请。“高诚5”轮在江苏靖江港某公司码头被依法扣押时,船上共有船员19人,含外籍船员(缅甸籍)5人,同时该船装载有1600余吨危化品乙酸仲丁酯(SBAC),该类化学品具有易燃特性。后因双方就款项支付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该轮一直被扣押于靖江港。因靖江港区域并无案涉化学品船舶停泊锚地,且靖江港扣押地不具备就地卸货的客观条件,在船舱内长期储存该类危化品货物对该船及船上人员、靠泊港口航道甚至长江水域环境均带来了重大风险。

处理结果 

为化解船舶长时间装载危化品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南京海事法院积极与扣船申请人、船东、船载危化品的货主、码头公司、洗舱公司、边检、海关等部门协调,迅速制定移泊计划,顺利完成了“高诚5”轮先至常熟港某码头公司卸货、洗舱,后移泊至太仓港危险品锚地码头公司的工作。在实施移泊、卸货及洗舱的过程中,法院密切关注船上船员的生活情况,及时与船舶代理、海事部门协调保障船上生活物资供应。在太仓港危险品锚地锚泊后,该轮又面临冬季大风多发情况下的走锚失控风险。为保障船舶安全,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协同江苏海事局、太仓海事局等部门,在船东及船员的配合下,及时安排拖轮驻守,防止船舶走锚。临近春节,船东的欠薪让船员们焦躁不安,法院积极安抚船员情绪并与船东、船舶代理、船员派遣公司及扣船申请人协商给薪方案,经多次沟通,最终扣船申请人表示愿意向船员支付部分工资以继续实现船舶看管。至此,扣押“高诚5”轮带来的各类风险均得以有效化解。

典型意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本案中,外轮长期扣押,装载的危化品对长江水域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造成了直接威胁。南京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1+10”协作机制,积极争取海事、卫健、外办等部门支持,在当事人、协助义务单位等多方协作下,及时采取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最终消除了船载危化品险情带来的重大隐患。该案为人民法院防范化解类似风险提供了有益示范,在积极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同时,也有效保护了长江水域安全,是人民法院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

 

船舶的扣押、拍卖是海事诉讼中的特殊制度,不同于其他财产的查控及处置,需严格依照海事诉讼有关特别规定进行。涉船舶的执行中常常伴随着找船难、扣押难、停靠难、管理难、换员难等一系列难题。南京海事法院依托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优势,攻坚船舶查控及处置难题,为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成立两年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始终坚持审判执行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海事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连续两年都有案例入选江苏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一件件入选案例表明,该院正积极朝着“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奋斗目标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