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联学共谋发展|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与省法院民四庭党支部、江宁开发区法院第二党支部共同开展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08 浏览量:6503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与实施,切实增强干警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2月7日上午,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与省法院民四庭党支部、江宁开发区法院第二党支部共同开展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主题党日活动,就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适用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交流讨论。

 

省法院民四庭党支部书记、庭长李亚林,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赵培元,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陈晨,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晓华,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羊忠良,省法院民四庭、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及江宁开发区法院第二党支部部分党员干警参加本次活动。

 

陈晨院长详细介绍了江宁开发区及江宁开发区法院的基本情况,并表示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并希望三家党支部借助支部共建平台,系统深入推进民商事司法理论研究,切实服务审判实践工作。

 

赵培元庭长重点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的案件类型及特点、人才培养模式。赵培元庭长表示,青年干警是法院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心中有党、心系发展的青年干警力量是法院发展的重要动力,开展三家党支部的常态化联学活动有助于将党的建设与青年人才的队伍建设、审判能力提升有机结合,为高质量审判工作积蓄力量。

 

李亚林庭长介绍了省法院民四庭在案件审理、人员组成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表示支部党员干警应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深刻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各类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研究,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秩序。

 

 

研讨环节,省法院民四庭法官王婷婷、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法官徐一还分别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题,对劳动争议及船员劳务等纠纷的法律适用进行了解读与梳理。活动的最后,与会党员干警还就民法典实施后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所遇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将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护航站品牌建设活动,不断推进建设开放型、学习型党支部,大力支持以文化引领带动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大支部间交流力度,积极与省法院民四庭党支部、江宁开发区法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常态化联学活动,着力培养青年业务骨干,充分发挥青年党员的生力军作用,切实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与战斗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