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惠民生】送法进企业(四)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量:3766

编者按

在南京海事法院履职即将两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南京海事法院结合专业审判团队研究成果,选定了与相关行业、企业密切联系的宣讲主题,集中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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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庭长沈燕带领法庭干警至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打造诉讼优选地 助力企业控风险》主题座谈,就港口航运企业做好风险防控等问题答疑解惑,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朱栋梁及其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务人员;集团下属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法务人员等30余人参加座谈。

沈燕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成立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着重介绍了今年3月至7月份根据南京海事法院工作安排开展的“企业大走访”活动中,所梳理出的辖区内港航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苏州法庭法官助理陈夏从南京海事法院及苏州法庭在打造诉讼优选地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港口航运企业如何提高国际竞争力、如何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港口作业中港口经营人国内业务中如何应对“两规”废止后法律空白以及如何履行交货义务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苏州法庭法官还就现场参会人员提出的因新冠疫情影响船舶滞留码头是否应向码头公司支付营运损失赔偿、港口库场使用费属于保管合同还是仓储合同项下支付的费用、录像视频等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明效力等诸多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给予了相应诉讼风险防控等建议。

朱栋梁对南京海事法院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这次送法进企业很必要、很及时、很受用,为企业进一步做好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防范,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国内外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沈燕表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是回应群众海事司法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务实行动,苏州法庭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扩展司法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