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量:10525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16日起就本院苏州法庭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院苏州法庭诉讼服务区域暂时关闭。当事人需办理立案、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选择前往南京海事法院院本部(南京市凤凰西街152-1号)办理或通过网络、邮寄、电话方式进行。

1.在线诉讼服务。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jsfy.gov.cn/)和“江苏微法院”、“江苏微解纷”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2.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凤凰西街152-1号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或者苏州市相城区润元路南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512-69595150,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二、暂停本院苏州法庭线下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相关诉讼活动转为线上进行。

三、本院苏州法庭线下诉讼服务、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南京海事法院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