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检合力 护航海洋强国|南京海事法院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协作配合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量:1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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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海事审判和检察工作协作配合备忘录签约仪式,全力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工作格局,助推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主持签约仪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出席仪式并讲话。

签约仪式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通报了海事法院履职以来工作情况,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继栋作《关于建立海事审判和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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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领导见证下,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云共同签订《备忘录》。《备忘录》明确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南京海事法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形式,提出法检“两院”将积极争取省法院、省检察院支持,共同探索海事审判“三合一”协作机制,通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和海事刑事审判试点工作,打造海洋公益诉讼江苏样本,精准打击海事刑事犯罪,共同维护海洋权益。

黄利民在讲话中指出,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备忘录》,是双方积极适应新时代海洋法治需求、确保国家重大战略顺利实施、服务和保障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推进自身业务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

要充分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维护海洋司法公正

加快转变理念、开拓创新,与海事法院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消除分歧,着力破解阻碍和制约海商事诉讼监督职能开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共同守护海事司法的公平正义防线。

要积极探索海事审判“三合一”试点,强化海洋安全保障

进一步畅通刑事审判对接交流渠道,推动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落地,运用公益诉讼利器,形成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治理合力,建立法检同堂培训机制,加强涉海刑事案件公诉、审判人才储备,为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要创新推动纠纷化解协作机制建设,深化涉海诉源治理

加强案件信息互通,共同做好息访稳控工作,深入研究并践行“海上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源头化解等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

花玉军在讲话中指出,南京海事法院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和追求。

要以履职为基,在做实法律监督中凝聚法检共识

在依法接受法律监督、精准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要以合作为本,在创新司法协作中贡献法治力量

持续深化协作配合,立足江苏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探索行之有效的起诉、受理和审判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开展海事刑事审判试点工作,护航海洋强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顺利实施。

要以互促为要,在深化交流合作中提升联动水平

依法及时沟通交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案件,逐条逐项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通过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机制共建,携手开创专门法院与地方检察院协作配合联动新局面。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闵星及两家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