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关于恢复开放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量:16603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南京海事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恢复开放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5月10日起,南京海事法院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南京海事法院院本部案件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诉讼参与人应根据法院的通知等参加诉讼活动。

二、有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暂缓接待;其他外地来宁返宁人员,应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等在线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查询咨询事项,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25-85359560、85359561。同时,提倡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确有必要线下办理诉讼服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并登记相关信息。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来院期间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相关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场所内停留时间。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海事法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