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 | 南京海事法院开展 “航运主体权益保护”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量:5182

为深入了解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我省航运市场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回应船东船员等航运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海事司法需求,5月11日,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带队走访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与江苏船东协会、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开展“航运主体权益保护”专题调研座谈活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红明、江苏船东协会秘书长马丛宽、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秘书长蒋玉华出席会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万健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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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明在致辞中表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培养远洋船员的专门学校,被誉为“新中国优秀航运人才的摇篮”,建院以来坚持深耕海事,致力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形成了“海陆并举、一体两翼、多维拓展”的专业集群,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业界广泛认同。南京海事法院作为我省唯一一家海事专门法院,履职以来积极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保驾护航,取得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前期人才培训、支部共建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方优势,拓展专业培训领域、加强学术交流研讨、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江苏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花玉军介绍了海事法院基本情况、海事司法十大工作品牌和海事精品审判战略成果,回顾了四家单位在人才培养、多元解纷、司法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历程,并向与会单位对海事法院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花玉军指出,四家单位在培养高素质航运人才、护航航运经济发展方面担负着共同的职责,希望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继续深化各方在共建多元解纷平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提供海事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协作,聚集合力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凝聚共识,共同打造航运人才高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搭建互学互鉴平台,强化海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动培养更多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高素质航运人才。

二是深化协作,共同助推航运经济发展。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力化解疫情防控背景下航运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为航运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是加强交流,共同提升海事服务水平。扩大集成效应,通过开展联合调研、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定期交流制度等方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时反馈回应航运市场最新服务需求,共同提升海事服务水平。

座谈会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介绍了船员教育培训情况和当前船员市场情况,指出疫情期间船员面临换班难、隔离期间费用协商难等实际问题,内河船员市场合同签订不规范、工伤保险不健全、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值得关注。江苏船东协会和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分别介绍了协会基本情况和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船东船员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并就船公司面临的实际困难、船员及船员服务机构的司法需求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将加强与南京海事法院协作,积极引导全省船员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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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船东协会和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