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需于企 助力发展|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走访调研苏州、无锡地区部分港口物流企业
发布时间:2022-11-11 浏览量:475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 更加精准有效服务港口、物流产业发展,11月8日至9日,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带队至苏州、无锡两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港口物流企业海事司法需求并听取对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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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太仓港四期集装箱自动化码头,花玉军一行实地观看了自动化堆场作业流程,调研了港口转型升级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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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关永健介绍了江苏省港口集团深化一体化改革和推进港口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的情况,并表示希望与南京海事法院进一步深化业务交流,通过建立实训基地、联合调研等方式合力破解港口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花玉军表示,南京海事法院与省港口集团在服务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承担着共同的职责使命,希望双方在前期沟通基础上,持续深化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业务互学互鉴,南京海事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助企惠企司法举措,积极倾听并回应企业海事司法需求,精准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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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无锡地区规模最大的社会公用码头的经营实体,是长江沿线进口外贸大宗物资的重要基地。花玉军一行实地观看了码头装卸作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码头生产经营的相关情况介绍和对南京海事法院在司法服务、执法办案、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双方还就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无单放货、货损货差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交流。花玉军表示,感谢江阴港长期以来对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南京海事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助企纾困各项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司法举措,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工作的实效性。

调研期间,花玉军一行还走访了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太仓分会,与苏州地区货代、船代、物流企业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就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身份识别、委托代理协议中格式条款的公平性、海事强制令的适用等相关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听取相关行业对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走访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