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至船头 高效解民忧 | 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京杭运河苏州分中心)成功调解首起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量:5888

近日,苏州法庭联合特邀调解员,以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京杭运河苏州分中心)为平台,快速成功调解一起内河船舶碰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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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下午18时许, “苏无锡货*”轮与 “四航机*”轮在苏州内河水域发生碰撞,导致后者船艏损坏。因双方对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认定争议较大,纠纷解决一度陷入僵局。双方当事人在了解到刚刚成立的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京杭运河苏州分中心)后,即向该分中心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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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法官和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特邀调解员登上涉案事故的两艘船舶,开展事故调查和调解工作。在仔细查看船舶碰撞位置和船舶受损情况,认真听取双方关于事故经过的陈述后,法官和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船舶航行过程中的避碰规则,详细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双方的事故责任。通过询问保险公司和周边船厂,给予合理估价,指导“四航机*”轮理性提出赔偿要求。经过一下午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本起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刘法官和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调解员同志,多亏了解纷中心的调解,不但使我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也省去了路上来回奔波的辛苦。”拿到对方当场支付的船舶赔偿款后,“四航机*”轮的船主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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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京杭运河苏州分中心)于2022年10月31日揭牌以来,成功调解的首起事故纠纷。分中心的成立,目的是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内河航运企业和船员们提供更加便民、利民、高效、多元的解纷方式,实现各类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推进了分中心的实体化、常态化运行。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与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原则,深化交流合作,在法治宣传、环境保护、纠纷化解、船员权益保护等方面展开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优势,全力打造海事治理体系新格局,以更高水平服务内河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