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集萃 | 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会议综述(一)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量: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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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南京召开,年会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承办,南京海事法院协办。会议主题为“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部分发言摘编如下:

主旨报告部分由省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主持。

01世界百年变局对我国海洋科技根基影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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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炉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卫星海洋动力环境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潘德炉通过对比中英美等几大强国百年经济变化,指出中国崛起挑战了美国的霸权。强调依靠国家实力和科技根基才能破局,中国需要靠实力和智慧打好信息战。阐述建设智慧海洋的原因,指出智慧海洋建设中卫星遥感等科技的重要作用。全面总结了其对我国海洋科技根基的思考:一是我们必须树立芯片国家科技根基的意识,同时只能拿出破釜沉舟的魄力与决心,研发与制造出自己的高端芯片,包括加强设计、材料和设备的基础研究,掌握自主可控核心技术;通过整合优势力量,发挥龙头企业规模效应,打响品牌;发展和健全中国芯片市场,用好用足国产芯片。二是加快加速通导遥一体化的星链建设,特别是水下通讯的根基科技,建立星-空-地-海安全可靠的星链网络,为中国的6G发展打好基础。三是发展自主可控大数据处理核心算法和数据库的根基科技,创造中国开源世界。四是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是软件之本,是现代战争中国家间“技术根基”的较量。五是海洋的国家科技根基在比较之下更显薄弱,同样需要打通政府、资金、企业的链条,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发挥企业作用。六是人才是国家科技竞争力的核心根基,培养好人才是国家之本。

02以法治思维和专业化审判能力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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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方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胡方认为,建设海洋强国、参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是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部门共同的时代使命。基于近十年来人民法院海事审判的具体实践,就如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提出建议。在海事审判服务海洋强国建设的具体实践方面,一是坚持科学谋划,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二是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建设海洋强国;三是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海事司法品牌,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在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建议要牢记“国之大者”,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要依法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要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大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强化海事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

03加快建设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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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广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张文广围绕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的时代背景,介绍了我国建设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中心的有利因素和现实需求,强调要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他系统分析了中国海事仲裁的现状、机遇和挑战,指出诉讼和仲裁已经日趋成为各国争夺国际海运经贸规则解释权和制定权的重要方式。本质上,通过诉讼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过程就是国际经贸规则的具体实践过程,就是不断重申、解释、实施和调整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过程。中国在海事案件数量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目前我国共有11家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十余个航运、海事仲裁庭。随着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的显著提升,我国司法案例成为丰富国际法实践的重要来源,已有36件司法案例被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数据库收录。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在案涉争议与我国没有连结点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充分体现了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未来应打通“诉讼、仲裁、调解、理算”等海商事争议处理环节,构建“一站式”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

04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制度(2021年)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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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丽英简要介绍了中资方便旗的现状及大量悬挂方便旗的中国船舶对中国的金融、航运、国防等的负面影响,详细阐述了海南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新特点,包括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放宽船级社限制、减免税费征收。海南自贸港的国际船舶制度,较中国以往吸引中资方便旗回归政策已有很大的突破,包括大幅度放松登记条件、税费征收等。但由于该制度实施仍处于摸索阶段,实践过程中出现利好政策落空、登记服务低效运转、部分政策的趋保守以及监管体系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张丽英建议通过建立完备的船员、船舶、企业质量评估体系及黑名单制度,针对性地实施监管,既保证中资方便旗回归数量,又保证登记船舶的质量,推动我国从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变。

05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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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兵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

李宏兵表示,江苏海事局辖区是全国最典型的江河海一体化港区,是全球通航密度最高、航运最繁忙的水域,也是长江黄金水道中通航条件最好、船舶通过量最大、航运现代化水平最高、经济社会效益最为显著的“钻石区段”。江苏海事局坚持发展要安全,增强系统观念,保持战略定力,为服务海洋强国建设贡献江苏海事智慧,为不断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探索更多实践经验。一是牢牢把握住本质安全这个“主龙骨”,做好“除法”化解风险,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筑牢基础;二是牢牢把握住创新发展这个“主引擎”,做好“加法”探索突破,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增添助力;三是牢牢把握住优质服务这个“主航向”,做好“减法”减证便民,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四是牢牢把握住共建共治这个“主甲板”,做好“乘法”联动协作,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06以高质量海事执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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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筱清

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谭筱清以案例为切入点,强调高质量海事执行应坚持加强执行联动,凝聚强大合力;坚持精准执行,助力信用修复;严格规范执行,秉持善意文明;深研海事执行,强化责任担当。指出依法适用强制令与善意文明并重,在综合权衡、灵活运用船舶扣押措施的同时积极协调促成执行和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动海事执行高质量发展,谭筱清建议应当加大涉企执行力度、细化执行措施、勇于改革攻坚,在提质增效上再发力、在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求突破,不断推动海事执行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