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关于恢复开放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量:6506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南京海事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恢复开放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南京海事法院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二、南京海事法院院本部案件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诉讼参与人应根据法院的通知等参加诉讼活动。

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内停留时间。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四、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等在线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查询咨询事项,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25-85359560、85359561。同时,提倡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海事法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