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浏览量:13909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就本院南通法庭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本院南通法庭诉讼服务区域暂时关闭。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等诉讼服务。

1. 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南京市凤凰西街152-1号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或者南通市崇川区新康路33号云院60幢(市北路与科润路交叉口)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jsfy.gov.cn/)和“江苏微法院”、“江苏微解纷”微信小程序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2.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二、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或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纠纷。

三、本院南通法庭线下开庭、询问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线上开庭、询问可正常进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四、本院南通法庭线下诉讼服务、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南京海事法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