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海事管辖问答录(三)

Update:Feb,12,2026 Views:238

在江海交织的司法版图上,

管辖,是海事纠纷化解的导航仪,

“法官,我的渔船租赁纠纷

该去哪儿起诉?”

“法官,我的养殖损害纠纷,

属于海商事案件吗?”

这些疑问,常让维权之路多绕几海里。

即日起,「引航·海事管辖问答录」专栏

化身您的航海图,

让答案在这里起航。

 

今天给大家带来第三期。

 

在之前的“管辖问答录”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海事法院的职能及船舶碰撞纠纷受理范围。近期,我们收到不少咨询:“我的纠纷既涉及借款担保,又涉及船舶设备,到底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为此,我们特别梳理了“涉金融海事案件”这一专业领域,通过4个快问快答,帮您快速厘清管辖归属。

 

一问一答:涉金融海事案件管辖指南

Q:我借钱给朋友买船,他用这艘船做了抵押。现在他还不上钱,我该去哪起诉?是地方法院吗?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为购买、建造、经营特定船舶而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并且设定了船舶抵押。根据规定,这类纠纷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您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地方法院。

Q:明白了。那如果抵押的不是船,而是码头上的吊机、港口的集装箱,或者海上的钻井平台呢?

问得非常具体!这些都属于“涉海涉港”的特殊财产。

01以港口货物、港航设备设施(如吊机、拖车)设定担保的纠纷,海事法院管。

02以海运集装箱设定担保的纠纷,海事法院管。

03以海洋开发利用设备设施(如钻井平台、风电设备、养殖网箱)设定担保的纠纷,也由海事法院管。

 

Q:除了借钱和抵押,还有哪些金融业务纠纷归海事法院管?

范围很广哦,主要还有以下几类:

01融资租赁:比如船舶、港口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的融资租赁纠纷。

02独立保函/信用证:为担保海上运输、船舶买卖、港口经营等业务而开立的独立保函或信用证纠纷。

03保险:各种海上保险、保赔合同纠纷,以及围绕船舶、货物、船员工资、港口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纠纷。

04物权确认:针对船舶、港口货物、海洋设备等的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归属纠纷。

 

Q:如果我遇到这类纠纷,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您可以按以下步骤准备:

01初步判断:对照上述类型,看您的纠纷是否涉及“船、港、海”等核心要素。

02收集证据:整理好合同、担保文件、付款凭证、通信记录等核心证据。

03准备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材料。

 

总 结

涉金融海事案件,核心在于“物”和“事”是否与“海”相关。

海事法院管辖:与船舶、港口设备、海运集装箱、海洋工程设施等特殊财产相关的借款、担保、融资租赁、保险等纠纷。

 

希望本期的梳理能为您“导航”。海事法律世界纷繁复杂,但厘清管辖是维权的第一步。

 

“引航”系列,将持续为您明晰法度,护航航程。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关注南京海事法院官方公众号或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25-8535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