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京海事法院举办全员集中轮训第二讲、第三讲,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新修订《海商法》及其司法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讲教授张文广以“新修订《海商法》的理解与适用”为题授课。讲座围绕船舶物权、船员权益保护、托运人合同变更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涉外法律适用等重要制度展开分析,系统梳理新法对海事实务中长期争议问题作出的立法回应。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黄西武围绕“海商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作专题辅导,全面介绍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的起草背景与基本原则,对法不溯及既往、审慎适用空白溯及、跨法合同分段适用、船舶抵押权转让约定的有利溯及等条文逐一细致解读,并现场回应各业务部门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干警准确把握新旧法衔接适用规则。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持续做好新《海商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帮助干警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海事司法能力,努力以高质量海事审判服务保障海洋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