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全国“百优”!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量:4650

喜    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推荐575篇裁判文书和309场庭审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各阶段严格评选,最终评定出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获奖名单。

 

南京海事法院审结的(2022)苏72民初1863号案件在众多候选庭审中脱颖而出,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这是继去年一篇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后,再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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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南京海事法院院长花玉军担任审判长,花玉军、王天红、何斐、张贵平、宋立军、张传萍、吴汉才组成合议庭。该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庭审秩序井然有序,过程完整规范,环节清晰,节奏流畅,程序合法,审判组织成员分工明确,庭审驾驭能力强。合议庭在坚持全面审理的同时,归纳出争议焦点和审理重点,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和提出意见,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详略得当。该案引入了视频普法环节和专家证人出庭接受质询环节,向大众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的理念,将法治宣传融入审理过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庭审当庭宣判,裁判理由依法有据,逻辑严密,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提升了庭审质效。

 

该案系一起在禁渔期以禁用工具和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引发的海洋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案件。南京海事法院判令在禁渔期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导致海洋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害的案件当事人,以跨省异地公益劳动折抵部分生态损害赔偿,并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被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该案件是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以来首次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江苏省内首例判决以跨省异地劳务代偿形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兼顾了生态环境保护与被告生存发展权利之间的平衡,在“一案一修复”中凸显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作用,实践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新模式。入选“两高”联合发布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九大典型案例。


南京海事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百场优秀庭审”示范作用,持续规范庭审流程,全面提升庭审质效,以高质量庭审推动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