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人类的资源宝库,当无节制的索取打破了人与海洋的平衡,法治的介入不仅按下了生态损耗的止损键,更开启了一条海陆统筹的绿色修复新路径。
2026年4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蓝碳碳汇交易签约仪式。现场完成了1055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盐沼蓝碳碳汇挂牌交易,成交金额21.1万元。数据显示,这是目前全国金额最高的一笔盐沼司法蓝碳交易。而这笔创下全国纪录的“空气交易”,源头要追溯到2025年连云港赣榆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三起非法捕捞案件。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是江苏省首例由海事法院完成司法确认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2025年7月,在伏季休渔期,王某无视禁渔规定,多次非法捕捞本地知名海产品赣榆梭子蟹,累计7000余斤,价值近12万元。8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公告,支持赣榆区农业农村局与王某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在检察机关见证下,双方签订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王某承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9万余元。
这一次的赔偿落地,采用了全新的司法路径——为保障公共生态资金足额到位,协议双方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诉前磋商加司法确认是海事司法护航海洋生态的创新探索。南京海事法院组织公开听证,将磋商协议按照公告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期满,海事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正式确认磋商协议效力。
这是江苏省首例由海事法院完成司法确认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它没有经历冗长诉讼,却完成了从“破坏”到“赔偿”的重要一步。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含公告期在内仅两个月,而且司法确认当天,行为人也将全部款项付到位。
王某等人自愿认购蓝碳碳汇,真金白银的赔偿款流回湿地修复项目,一条由“生态破坏者”向“生态修复者”转变的司法闭环就此形成。这不仅是一次法律的惩戒,更是一堂深刻的生态唤醒课。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典整合多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打通陆海环境治理法律壁垒,实现海陆生态统一规范,也为海洋生态损害磋商、司法确认、碳汇代偿这类创新修复模式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