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和适用《海商法》|“海事大讲堂”第二期开讲
发布时间:2020-08-27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浏览量:6246

按照本年度全院集中培训工作安排,南京海事法院第二期“海事大讲堂”培训活动如期举办。本次“海事大讲堂”,邀请到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参与起草我国《海商法》的胡正良教授为全体干警授课。

640-3.jpeg

胡教授从海商法的实践品格讲起,结合航运实践和航运业的兴起与发展介绍了我国《海商法》的制定经过,对《海商法》的性质、《海商法》与民法及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帮助大家理解《海商法》的立法背景和特有制度。授课中,胡教授对《海商法》的立法原则和各章要点进行了重点讲解,以挂靠经营现象为重点分析了船舶所有权,以运输合同的变更为切入点分析了海上班轮运输的特殊性,以船舶碰撞事故为例分析了海上清污与海难救助,整个讲授过程与实践结合十分紧密,方便了理解、加深了记忆、启发了思考。

640-4.jpeg

本次培训活动,使干警们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开拓了解决海商法律问题的思路,对有关“一带一路”问题、内河航运纠纷问题的调研也有启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十位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