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量:6168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11月25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启用仪式在如皋法院长江法庭(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顺利举行。如皋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唐明渠,南通法庭负责人蔡勇共同为巡回审判点揭牌。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政治部主任袁夏华参加活动。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是南通法庭在辖区内设立的第三个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前,南通法庭干警参观了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深入了解了长江法庭人员结构、“三审合一”机制及跨区域审判工作的特色亮点。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揭牌仪式后,双方召开了座谈会,围绕巡回审判合作模式以及支部共建的开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唐明渠介绍了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跨区域管辖中的疑难问题与蔡勇进行了探讨。唐明渠表示,南通法庭在如皋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不但有利于合作共建,还能不断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双方工作更上新台阶。

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如皋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蔡勇向如皋法院对南通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同时表明本次选择在如皋法院长江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一是为了践行南通法庭“巡回审判、司法便民”的宗旨,更好地化解涉长江纠纷,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贡献绵薄之力。二是南通法庭将以如皋巡回审判点作为重要的工作平台,加强与如皋法院的沟通交流,开展支部共建等活动,不断加强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对辖区发展的服务作用。三是环资审判和海商事审判工作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管辖范围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希望双方可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座谈会后,双方共同表明将以如皋巡回审判点设立为契机,加强合作,创新举措,延伸服务,提升效应,充分体现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在新时代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