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海法·难忘2020】深度解读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四)|多元解纷站点布局及考量因素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量:5677

 我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构建了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龙头,海事一站式解纷中心为重点,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支撑,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协助执行员为网格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那么,新格局的构建有什么新特色、新亮点?今天,小编将在本系列最后一篇推送中,为您解读18个多元解纷站点的布局及考量因素。

多元解纷站点种类及布局

海事纠纷地域分布广、纠纷产生急、争议专业性强,为此,我院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多方联动,通过设立三类多元解纷站点,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回应海事纠纷当事人最为急迫的司法需求。

第一类解纷站点:一站式解纷中心。相信关注往期推送的小伙伴们对这一类解纷站点不陌生啦。我院针对矛盾相对集中的几类海事纠纷,先后设立了“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及“港口纠纷一站式解纷中心”,打造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实现一站通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二类解纷站点: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为了抢抓矛盾化解先机,充分发挥站点桥头堡作用,积极促成纠纷就地化解、即时化解,我院设立了七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联合调解室)。在南京、连云港、泰州、苏州共设立五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集约整合诉源治理、诉调对接、诉讼服务、普法宣传等诸多功能,促调解、利民生,实现与群众沟通联系的“零距离”。南通法庭还与当地海事部门合作,设立两个水上联合调解室,重点化解水上矛盾纠纷。

第三类解纷站点:巡回审判点。为进一步完善海事司法服务体系,方便当地群众诉讼,畅通协作渠道,我院设立了八个巡回审判点(基地)。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变“坐审”为“行审”,变“等人来诉”为“就地解决矛盾”,及时高效地解决案件纠纷,同时起到法治宣传作用,有效提升当地群众法治意识。目前已在各巡回审判点开庭59次,为119名当事人免去奔波诉讼之累,特别是在盐城巡回审判基地就19件系列案件集中开庭,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实现了审结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多元解纷站点的布局考量


我院在考虑不同类型多元解纷站点布局时,均把握一个关键点,即与各解纷站点的功能紧密结合。
具体而言:一站式解纷中心侧重处理类型化矛盾纠纷,因而三个一站式解纷中心的选址,分别是涉渔纠纷、水上交通事故纠纷和港口纠纷多发、频发的地点。以“港口纠纷一站式解纷中心”为例,苏州港是我国最大的内河港口,近年来的港口吞吐量高居全国第六位,在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一站式解纷中心,有利于加强与港口企业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当地港口企业的能动性与专业优势,妥善化解船舶进出港、货物装卸、综合物流、港口金融等港口纠纷。巡回审判点重在解决我院管辖区域广、当事人来院诉讼多有不便的问题,因此,着眼于进一步贴近当事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和审判活动,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地点优先选在院本部和派出法庭驻地难以辐射到的区域。同时,我院注重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合作与联络,以巡回审判点的设立为契机,努力提升履职水平,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故巡回审判点多设立在当地的综治中心、法庭。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兼有诉源治理、诉调对接、诉讼服务和普法宣传的功能,所以取址一方面考虑精准对接群众,一方面考虑有利于与相关机构实现双向联动。以设立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的审务工作站为例,长江国际航运中心是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核心区的功能集聚区,有航运企业、航运管理机构、航运金融机构、航运交易机构及其航运相关的企业40多家,还有海事、边检部门和航运交易中心的服务窗口,未来也将有海关部门进驻。因此,我院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设立审务工作站可以精准对接服务对象,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依托该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可以强化与有关机构的沟通、联动及对接。如果办事群众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在我院审务工作站进行一站式咨询、立案或者就地化解矛盾;反之,我院如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船舶拍卖的需求或遇到船舶价值评估等问题,也可以依托航运交易中心的平台,为司法提供大数据依据等,从而切实发挥海事司法职能,积极服务南京海港枢纽经济区发展。
构建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是我院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过去的一年多,见证了我院为促进化解矛盾纠纷作出的努力、经历的困难、取得的成绩。接下来,我院还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丰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模式,积极推动新格局的完善和实体化运行,为切实解决民生难题贡献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