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专题刊发 | 夯实“专”的发展内涵 推进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4-26 浏览量:13692

2023年4月25日,《人民法院报》专题刊发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署名文章《夯实“专”的发展内涵 推进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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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事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目标任务,紧扣专门法院定位,不断夯实“六专”发展内涵,积极探索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方向路径,努力以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动员令,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全面吹响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奋进号角。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事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目标任务,紧扣专门法院定位,不断夯实“六专”发展内涵,积极探索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方向路径,努力以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一、以“专”而“新”为引领,不断推进海事司法理念现代化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树牢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妥善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将“从政治上看、按法治来办”贯穿海事审判工作全过程,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到实处,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注重在案件审理中增强斗争本领,积极参与引领国际海事规则制定,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守正与创新兼顾,深化专门法院管辖制度、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机制创新,丰富管辖手段、提高审判质效,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海事司法品牌。坚持专业审判与基层治理并进,在大力实施审判精品战略,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健全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海事纠纷实质化解、源头治理。


二、以“专”而“特”为核心内容,不断推进海事司法职能现代化


围绕专门审判职能,找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和突破点。聚焦特殊领域,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适用路径,全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围绕航运商贸、船舶修造、海工装备等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全力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全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聚焦特定战略,延伸专项职能。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探索建立司法服务常态化协作机制,妥善处理涉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物流、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围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多式联运、内河航运等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助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聚焦特别难题,贡献专长智慧。强化与侦查公诉部门衔接,积极开展涉海刑事案件管辖试点。推进电子送达地址库、域外法查明专家库建设,推广域外法查明平台,破解涉外送达、域外法查明难题。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加强与地方法院协作配合,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三、以“专”而“精”为显著标识,不断推进海事司法能力现代化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和专业精神养成,让精湛的司法能力成为海事法院的核心内容和显著优势。坚持以精品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和诉讼程序,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抓手,促进庭前准备更加有效、庭审程序更加集中、文书说理更加充分,抓好全链条法律释明,以严谨、规范、高效、专业的诉讼服务赢得当事人信任。坚持以精品提升法治竞争力,加强对精品案件的标识、跟踪、管理、培育,精心审理涉及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管辖、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海事特别程序、海洋环境污染等特色案件,持续推出国内国际普遍认可的示范性、引领性精品案例。坚持以精品提升国际影响力,优化宣传载体布局,通过发布双语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参加国际司法论坛等方式多语种、多渠道传递中国海事司法生动实践和好声音。


四、以“专”而“优”为品质保障,不断推进海事司法服务现代化


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进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海事司法需求。提优司法保障,加强船员劳务、海上人身损害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健全船员诉讼绿色通道功能,完善船员权益保护体系,通过加强“海海”“海地”执行协作,及时兑现涉海群体胜诉权益。做优诉讼服务,深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双语诉服、专业调解等特色诉讼服务,优化在线立案、跨域立案等平台功能。创优多元解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法护海江河”多元解纷体系,有机整合诉讼、调解、仲裁等解纷资源,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推动海事纠纷一站式化解。


五、以“专”而“强”为动力来源,不断推进海事审判体系现代化


针对海事法院扁平化管理实际,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内生动力活力。健全权责统一的审判权运行体系,借助信息化、可视化手段加强对“六类案件”监督管理。加强立审执协同,完善关联案件协商沟通制度,打通执法办案各环节壁垒。探索制定符合海事司法规律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做实促公正、提效率。健全严谨规范的管理监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增强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探索专门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主动接受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协同高效的综合保障体系,围绕“法院+派出法庭”的跨行政区划特殊管辖布局,细化政务后勤和警务安全保障流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大对派出法庭保障力度,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六、以“专”而“高”为长远支撑,不断推进海事审判队伍现代化


将高素质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基础性工作,为过硬海事审判队伍建设打牢根基。以高站位抓实政治素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干警自觉从政治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分析处理问题。以高起点抓实业务素质,紧盯“懂法律、懂外语、懂海洋、懂贸易、懂航运”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开展专题培训、港航实训、挂职锻炼,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交流合作,支持鼓励干警深耕特定专业和特色领域,着力培育一批业内领军人才。以高标准抓实职业道德素质,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