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海事法院、南京仲裁委员会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南京举办,本次年会主题为“推动海事法治与海洋产业融合,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连云港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一意,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等出席会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玉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周继业指出,研究会成立以来,立足江苏区位和产业优势,在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海商法学研究会的努力和成效,为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
周继业就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工作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强思想,把牢海商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贯穿海商法学研究会工作全过程,确保海商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条红线贯穿研究会各项工作,落实“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持续加强和深化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的研究。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前瞻性研究涉外海事、航运仲裁等领域的国际规则与国内法的适用问题,促推研究成果更好转化为立法完善、制度创新、司法指导的理论支撑。
二是聚焦大局强研究,更好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国家战略深化研究。主动跟踪外国国家豁免法、反外国制裁法等新型法律适用问题,深化涉外商事海事制度和国际规则比较研究,推动形成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彰显中国特色的学术成果。要聚焦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研究。紧扣信长星书记在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关于海洋产业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港口能级提升等重点任务,深入研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风电产业链发展、绿色航运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找准海事法治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针对性法治对策。要聚焦海洋产业发展需求深化研究。加强对数字化、智能化航运,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船舶海工装备绿色智能转型等领域以及跨境电商物流、海洋牧场等前沿课题的研究,积极回应产业融合发展的法律需求,推动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法治规则体系完善,更好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通过课题研究、政策建言等方式,把学术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完善、促进制度创新、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的有力支撑;深化交流互鉴,总结宣传我省海事司法和海洋法治建设成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法律规则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江苏海商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三是狠抓建设强基础,推动海商法学研究会长远健康发展。要更好发挥新一届理事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理事会成员来自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涉海产业界的多元优势,完善理事分工与秘书处运行机制,健全年度工作计划、课题推进、成果报送等工作制度,推动研究会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为江苏海商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更好搭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研究平台。依托南京海事法院、南京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的资源优势,聚焦海事审判前沿问题等重点领域,依托专题研讨、案例交流、学术论坛等形式搭建多元互动平台,推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跨学科、跨部门协作,汇聚各方智慧,切实提升服务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要更好强化人才培育。积极营造学术研究浓厚氛围,加强学术成果评优、人才评奖等激励机制,鼓励吸引更多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投身海商法学研究,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研究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的海商法学人才队伍。
顾燕宁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连接海事法治与海洋产业的“桥梁”。为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仲裁服务生态链,下一步,一是突出涉外和海洋法治建设,做海洋产业的“护航者”。2025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引入了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临时仲裁、仲裁地及友好仲裁等制度,规则体系和内容不断完善,并配套出台相关服务指引,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航运物流企业、海工装备企业等选择江苏南京作为仲裁首选地,为维护中国企业和海洋产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推动仲裁“向专业深耕”,做产业创新的“同行者”。重点借鉴吸收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等国际通行规则,结合我国内地海洋和航运物流行业惯例及最新发展,探索优化符合江苏海洋产业发展需求的仲裁规则、程序指引,以不断提高海事仲裁专业化水平,为提升江苏海事纠纷解决的竞争力,提供仲裁智慧。三是深化海事法治协同供给,做海事法治的“协同者”。南京仲裁委员将持续深化多元协同合作机制创新,构建起海事法治协同生态。加大与船东协会、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货代协会及省市律协的协同,定期开展走访、举办系列法律专题宣讲等,将纠纷化解于未然,服务好“出海”企业,助力提升南京海事法律服务“软环境”。
李玉明总结了研究会的工作,并就研究会下一步工作强调:一是契合时代要求,把牢海商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教育。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的学术追求和使命意识,推动海商法学研究与海洋强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有效衔接。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借鉴学习国际海事法治动态和前沿成果,运用法治智慧发出中国声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二是贴合实践需求,提升海商法学研究的实效性。要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聚焦海洋强省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法治课题,为海洋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举措,紧前研究涉外新法新规适用方式,不断充实对外法律斗争工具箱。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立法修改及《仲裁法》司法解释制定,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学术研讨、咨询论证,拓展成果报送和应用渠道,促进成果多元转化。三是融合共建力量,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坚持政治建会、从严治会、依规办会,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在省法学会领导下,推进研究会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改革创新。加强会员之间的横向交流和互助协作,为海商法学研究工作者提供更富实效的交流平台。依托研究会平台,积极开展外部交流,形成研究合力,进一步拓展海商法学研究影响力。四是聚合法治资源,打造海商法学研究高地。推动各会员单位资源集聚,精准选取与国家战略大局、省内海洋产业发展密切关联的研究课题,开展理论和实务部门联合攻关,拓宽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的转化推介渠道。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开展同堂培训,加强与境内外知名海事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合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商法学研究队伍。
孙辙宣读《关于表彰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优秀论文的决定》。会议为优秀论文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仲裁研究院名誉院长杜新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朱亚男,连云港海事局一级高级主办程欣,江苏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监督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韩荻,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仲裁部副部长于丽玲,分别就《海商法》修改中的船货双方期待与立法考量;海事临时仲裁法律制度的完善;打造江苏“法治引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海事法治服务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凝聚法治合力,共同提升海事国际制度性话语权;定锚扬帆:仲裁服务海洋产业链的实践与创新作主旨报告。
与会代表围绕“深化涉外海事法治实践,推动海事司法与仲裁协同发展”和“海事法治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作会议小结。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
省法学会、省法院、省检察院、江苏海事局、江苏船东协会、南京仲裁委员会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广州、上海、天津、厦门、海口等海事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部分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