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民生丨灵活扣船追“薪”酬 解“心”愁
发布时间:2026-03-27 浏览量:220

一天傍晚,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接到一名代理律师的紧急来电,据律师介绍,有五名船员此前在一艘渔船上务工,工程结束后被船舶经营人拖欠工资共计12万余元,船员们多次登门、电话讨要,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讨薪之路屡屡碰壁。“这条船现在正停靠在盐城射阳黄沙港,随时存在离港可能!”一旦船舶驶离,后续查找、维权的难度将大幅增加,辛苦付出的劳动报酬恐将石沉大海。

接到诉求后,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安抚代理律师及船员们的情绪,同时迅速启动案件审查工作,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为船员们找到维权突破口。承办法官在细致审查证据材料时发现,船员们仅能提供手写欠条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对于上下船具体时间、约定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时长等关键事实,缺乏相应的佐证材料,暂未达到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法定标准,难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免予提供担保。

但法官也充分考虑到,若按照常规司法程序要求每名船员分别提供足额担保,势必会给本就被欠薪的他们增添沉重的经济负担,不仅会延误维权时机,更可能让船员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一边是严格的法律规定,一边是船员们的迫切诉求,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兼顾民生需求,成为案件办理的关键。

为妥善化解矛盾,立案庭迅速组织合议庭展开研讨,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反复推敲解决方案,最终敲定了灵活的担保方案。合议庭认为,可不再要求每名船员单独提供足额担保,改由五名船员共同出具一份担保,若后续出现扣船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况,由五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担保数额需足以覆盖欠薪总额及可能产生的相关损失。这样既守住司法办案的法律底线,又最大程度为船员减轻维权成本。

该方案一经提出,便得到了船员们的积极响应,大家当即表示愿意共同提供担保,并在当天就将担保款项提交至法院。立案庭同步开辟司法维权快速通道,当天完成案件立案、当天依法出具财产保全裁定。执行局干警也第一时间奔赴盐城射阳黄沙港,高效完成了该船舶的扣押工作。

船舶被依法扣押后,原本久拖不决的讨薪僵局迎来转机。船舶经营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船员方展开沟通协商。在法院的积极引导下,双方就欠薪支付事宜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船舶经营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五名船员终于如愿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悬在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

从船员申请扣船维权,到案件圆满化解、船员拿到工资,前后仅十余日,南京海事法院以高效的司法行动,为船员们的合法权益筑牢了司法屏障。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涉民生案件无小事。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始终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工作目标,深挖海事特别程序制度优势,在办理各类海事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案件时,坚持用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盼,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切实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浸润到每一个急需帮助的当事人心坎里,以司法力量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