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下试航!南京海事法院破解亿元船舶建造纠纷僵局
发布时间:2026-02-13 浏览量:69

2026年2月11日,立春已过,江风仍寒。扬州仪征江畔,一声汽笛划破长空,一艘建成一年、被扣押近五个月的7800吨级散货船,终于解缆启航,驶向海南自贸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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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艘船,1.6亿元造船合同,4起海事仲裁,11起海事诉讼,案件总标的1亿余元,400余名工人的欠薪——这场持续五个月的风暴,在2月12日画上句号。句号落笔处,是南京海事法院的司法创新之举——扣押下试航。


风暴:租金争议引发连锁反应

2023年10月,海南某公司和扬州船舶建造公司签订1.6亿元造船合同,委托其建造4艘7800吨级散货船。彼时,扬州某船厂正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破产管理人采取“短期租赁+维修”方式盘活公司财产,扬州船舶建造公司以较低的价格租用了船厂的船台车间,计划在一年租期内完成四艘船舶的建造工作。租期届满后,四艘船舶的建造仍未完成。此时,船厂已完成破产重整,拥有 2.2 公里深水岸线,配备 4 座船台、1400m 舾装码头等核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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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合同租金远低于当前市场价,按照这个标准续签合同对我们很不公平。”船厂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续签合同后,对租金标准产生争议。

2025年5月,船舶建造完工,租金矛盾全面爆发。扬州船舶建造公司无力承担上涨后的租金,无法及时向海南某公司交船。无奈之下,同年的9月,海南某公司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造船合同并索回1.4亿元预付款,同时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扣押4艘在建船舶。

这随即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2025年9月至11月,船厂、船舶建造分包商、材料供应商、融资方陆续将扬州船舶建造公司诉至南京海事法院,11起纠纷接踵而至,案件总标的达1亿余元。

同时,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来函反映,船舶建造过程中分包商拖欠400余名工人工资近800万元,讨薪工人向政府反映诉求,希望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工人工资问题。

“船舶被扣,生产线停滞,工人聚集维权,企业命悬一线。”承办法官桑罗婷回忆道,“更棘手的是,船舶已设定1.9亿元抵押权,还有5000万余元有争议的船舶留置权,如果最终走到司法拍卖和分配,无法保障所有债权人的权利,400多名工人的工资更无法保证。”


探索:扣押下试航破解纠纷僵局

船在江边,官司在法院,时间在一分一秒流走。所有人都在等一个解法。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保民生、促发展、护稳定,一方面高效推进诉讼程序,逐一开庭审理、逐案研判,全盘梳理各方争议焦点与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关注仲裁进展,寻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

2025年12月31日,转机出现。扬州船舶建造公司和海南某公司达成仲裁和解:扬州船舶建造公司交付船舶后,海南某公司同意支付造船加价款及尾款,若逾期不能交船,海南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造船款,并以船舶拍卖款优先受偿。

但问题在于,其中一艘新船尚未试航,不具备交付条件。更棘手的是,船舶已被四方当事人申请扣押,扣押期间船舶不得离港。为履行交船义务,扬州船舶建造公司申请法院允许新船在扣押下试航。为打通交付的最后一环,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会同立案庭、执行局、法警支队等多部门慎重研究船舶在扣押下试航的可能性。

为确保万无一失,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扬州海事局、仪征海事处召开协调会,反复论证试航可行性,细化安全保障措施,形成一套严谨的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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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有人犹豫,毕竟放船离港,万一出事,担保物权怎么保障?”承办法官说,“我们把方案一条条掰开讲:试航方案严格报备,海事部门全程监管,船舶仍在法院控制之下——大家慢慢有了信心。”

“船舶扣押期间进行试航,这在全国海事法院中还没有过先例。”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王蔚表示,“虽然试航有风险,但是如果不试航,交船就不可能实现。交不了船,和解破裂,11起案件历经裁判生效、拍卖、分配,时间太长,400多名工人还等着工资,我们必须迈出这一步。”

在严格审查船舶保险方案、船舶试航方案,并征得所有保全申请人同意后,南京海事法院果断作出决定:允许船舶在扣押状态下依法开展试航工作。

 

联动:让船舶启航

为一揽子化解所有纠纷,2026年1月15日,南京海事法院与仪征市政府、仪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专题协调会,集中针对5000万余元的场地租金争议与农民工工资发放这两个问题进行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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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午3点到深夜11点,法院、政府、企业代表反复沟通磋商,最终促成船厂与扬州船舶建造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租金分期支付,船舶随付款进度逐步放行;扬州船舶建造公司将欠付工程款分期支付至工资保证金账户,专款保障工人工资。所有诉讼案件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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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凌晨6点30分,积雪初融,暖阳初现。南京海事法院与仪征海事处的执法人员准时抵达船厂,保障船舶开展试航。随着一声汽笛长鸣,试航船舶迎着朝阳缓缓驶离码头,沿着长江驶向东海,也驶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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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下午,船舶顺利完成试航返回法院指定泊位。2月11日,第一艘船舶顺利离港,驶向海南自贸港。另外三艘船舶也已经签订完毕交接船议定书,海南某公司向扬州船舶建造公司支付了全部和解款,扬州船舶建造公司获得喘息之机。

 “感谢法院!本来都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了,万万没想到公司居然还能够活下来。” 扬州船舶建造公司负责人连连向法院表示感谢。船厂也松了口气:“我们的订单已经排期到2028年,四艘船长期占用泊位影响生产,如今生产线终于能全力运转。”

截至目前,南京海事法院受理的相关纠纷全部和解撤诉或调解结案。400余名工人的欠薪已到位近600万元,预计3月底前全部结清。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最终圆满落幕。

寒冬终将过去,汽笛声再次响起,历经波折的船舶,最终迎着春风驶向海南自贸港,开启新的航程。